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6-01-31 11:10 来源:淮南市人大常委会阅读:字体【  

(2026年1月30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晓晖所作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