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3 10:09 来源:淮南市人大常委会阅读:字体【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淮南市财政监督条例〉的决定》已经2023年4月27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5月26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