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牛方括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11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牛方括提出辞去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牛方括辞去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