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
(2026年7月24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了《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