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潘晓晖所作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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