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良鸿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9-12 10:01 来源:淮南市人大常委会阅读:字体【  

(2024年9月11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孙良鸿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孙良鸿辞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