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淮南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2-07-26 14:44 来源:淮南市人大常委会阅读:字体【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气象局局长 邓巧玲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淮南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报告。

会议审议认为,“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市气象主管机构高度重视气象事业发展,认真贯彻实施,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大局,扎实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为优质的基础性公益服务。市气象局综合观测能力全省第一,24h晴雨雪预报、降水和温度分级检验等多项预报指标评分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充分发掘气候资源,“芍陂大米”通过专家技术论证,获得安徽气候好产品认证。2020年汛期,滚动提供雨量实况及预报预警等服务信息,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气象保障服务,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损失。市气象局多次荣获省防汛抢险“先进集体”。

会议审议指出,“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气象工作财政投入不足;二是市气象雷达中心迁建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三是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还存在短板。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一法一条例”,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投入,全面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人工影响天气资金、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与传播、气象监测设施维护经费等资金依法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落实雷达建设经费,促进气象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面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强化防雷基础设施建设,增配闪电定位仪、大气电场仪,完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直接雷防护和雷电感应防护装置,建设雷电易发区野外应急雷电防护应急场所和设施,提升雷电灾害防护能力。

二、攻坚克难,尽快建成市气象雷达中心。定期召开调度会,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市气象雷达中心迁建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选址难等问题。加快推进市气象雷达中心另行选址和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抢抓进度,年内解决选址问题,确保市气象雷达中心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消除皖北到皖中地区雷达探测“盲区”。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跟踪监督项目进展情况。

三、未雨绸缪,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干部培训体系,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推动电信运营企业通过手机短信全网快速发布气象灾害高级别预警信息,稳步推进基于位置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布”。严格落实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通过广播电视及时插播相关规定,加快应急广播系统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对接。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强化公共场所防雷安全,严格落实防雷设施安全定期检测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学校等重点场所既有防雷设施开展定期检测,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提质增效,以气象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加强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做好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开展种子生产气象服务,提升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能力和粮食产量预报能力,助力乡村振兴。主动融入和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以“气象+”赋能重点行业、领域发展,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供给,将气象服务全面接入城市数据大脑,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气象保障服务能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办理结果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