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让每部法规都载满民意

发布日期:2024-11-18 09:12 来源:淮南市人大常委会阅读:字体【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则不成。”淮南市是1984年国务院批准的首批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现有地方性法规47件。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广开言路,在地方立法中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建立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努力让立法成为群众的“身边事”,让每部法规都满载民意。

“我们坚持发挥好立法在改革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通过地方立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支撑。”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坚持项目“广征集”,立法前问需于民

“以问题为导向,立足我市实际,重点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立法条件基本成熟、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项目作为建议项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在媒体上征集2024年立法项目的公告,也是市人大开门立法的一个缩影。

选好立法项目是做好立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调研工作开展得是否深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是否充分,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后期的立法质量。

“我们编制立法规划、立法计划都在《淮南日报》和淮南人大网站刊发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通过公开征集、靶向征集、动态征集、问需于民,瞄准“民生之忧”。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针对市民反映的“业委会成立难、发挥作用不足和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制定《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通过“明职责、重公开、促服务、强保障”开出法治“良方”。积极回应群众“停车难”的呼声,市人大常委会把脉会诊、对症下药,制定了《淮南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去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共新增停车泊位1.2万个,规范了停车服务,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紧盯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电梯安全管理问题,制定《淮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从各环节厘清相关主体权利义务、明确行为规范,以立法方式充分保障群众安全“上下楼”。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深入研究代表议案建议,对其中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立法项目,及时纳入立法规划、计划。2022年初编制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共安排了16件立法项目,内容涉及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和管理、基层治理等方面,为本届人大立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完善公众“大参与”,立法中问计于民

“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是立法工作的最高遵循和根本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开门立法问计于民,畅通“民意之桥”,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原则和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各环节。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我市现有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10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1个,今年以来通过联系点征集到群众提出的立法意见建议100多条,许多重要意见得到采纳。“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做实做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等工作。同时,发挥好立法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强化法规制度供给,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

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让法规更有效反映人民意愿、回应人民呼声。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确定10家单位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布点全覆盖、类型多样化,并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最后一公里”。如在潘集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环境卫生整治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吸烟危害控制等问题广泛征求专家、部门、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将基层单位和群众的立法建议“原汁原味”收集上来,为《淮南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奠定了广泛民意基础。

立法听证是公众参与立法的有效形式,有利于阐明各自的观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立法意见建议。制定《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市人大常委会在田家庵区信谊社区举行立法听证会,邀请20多名市民代表和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负责人围绕是否禁养大型犬、不即时清理犬只粪便如何取证、怎样开展业主自治、社区在养犬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定位等问题开展座谈交流,问计于民,把好的建议写进法规,科学推进立法、尊重规律立出“合乎人心”的良法好法,真正实现为民立法、由民作主。

在《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通过向社会广泛征集“最突出的不文明行为”,把归纳梳理的20项不文明行为作为立法的重点,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

立法决策“重咨询”,凝聚最大公约数

立法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平衡,需要照顾到方方面面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构建立法协商咨询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市人大常委会选聘高等院校的学者、政府部门的专业人士、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21位同志组成立法咨询专家库,全面深度参与地方立法项目的收集、研究论证、草案起草等工作,发挥其智力优势和专业支撑作用,为法规“定向校正”、“把脉会诊”。

《淮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一审结束后,针对电梯机房内未安装房间空气调节器、电梯使用单位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应答、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擅自更改软件程序等三种违法行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应当设定行政处罚。但由于上位法没有相关行政处罚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邀请专家对三种违法行为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科学论证。专家们一致认为,补充设定行政处罚合法、合理且必要。市人大常委会据此形成了论证报告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上述三种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让法规“长出锋利的牙齿”。

市人大常委会广开大门凝聚共识,深化“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调研起草机制,在《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中,围绕工程建设施工扬尘、运输遗撒行为多头执法等焦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多场立法论证咨询,明确单一执法主体,避免部门间互相推诿责任,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法规实施“回头看”,立法后问效于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立“良法”的基础上,还要抓好“善治”,加强对法规实施的监督,建立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在立法后征集并及时反馈公众对于法规施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机制方式,努力把立法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公布实施满两年或者实施后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采取实地调研、问题剖析、听取专家意见、委托第三方等形式进行立法后评估。

在2023年《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修订过程中,法规论证以及两次审议前甚至提请人大会议表决前,市林业、司法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法制机构数十次反复协商,充分讨论,对重点条款一次次辩论、一条条打磨,充分汇集各方面意见和诉求,有效避免了部门意见协调不充分、衔接不顺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执法检查是人大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的体现,也是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通过执法检查,既能发现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改进工作;又能发现法规自身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建议,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你们小区是否成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行情况怎么样?”“你们对小区物业服务是否满意主要存在哪些问题?”2023年6月,淮南市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深人街道、社区、小区,开展《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充分听取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居民对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用法治“良方”推动破解物业管理难题。

“近年来,我们先后组织相关工委对《淮南市消防条例》《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多件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及法规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开展立法后评估,进行全面客观的“回头看”,以立法“体检”来检验其是否“管用、适用、好用”,为修改完善法规、改进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

 法工委  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