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至7日,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30多人,在视频会议室集中学习《民法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陶良慧主持学习会。
与会人员通过观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举办的“民法典主要制度与创新”专题网络视频直播,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学习了《民法典》出台过程及重大意义,学习了婚姻家庭编、物权编、继承编、合同编、人格编、侵权编的主要制度和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保障宪法和法律在县域内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是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下一步,要持续深入学习《民法典》,养成相关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要把《民法典》的宣传作为普法重点,制定普法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执法的法治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民法典》贯彻实施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县政府及各部门学习贯彻《民法典》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推进《民法典》在我县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切实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寿县 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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